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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高级研修班
深圳市弘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7/9/28)·生产管理
              

一、课程背景

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新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

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二、培训对象

    u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三、课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的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二、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面临的风险

    1、企业用工模式的影响

    2、新旧劳动合同的整改及签订

    3、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4、劳动争议内容的新特点

    5、劳动关系管理难度的加大

 

  三、新法下人力资源工作的新思路

    (一)  劳动合同的订立

    1、 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2、 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

    3、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

    (二)  员工的招聘

    1.  应届大学毕业生招录用管理中的三个主体和两个文件

    2.  录用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

    (三)  员工培训、考核及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

    1、 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2、 培训协议制定的技巧

    (四)  员工跳槽与辞退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1、 员工违纪及辞退

    2、 跳槽员工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赔偿

    3、 辞退不能胜任工作、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

    4、 如何避免辞退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5、 如何与核心员工签订离职保密协议

 

  四、企业应对新法的策略与措施

    1、劳动合同的撰写与必备条款约定策略

    2、企业招聘中的新风险与新应对

    3、企业薪酬福利制度设计中的新风险与规避

    4、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与风险规避策略

    5、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6、违纪员工与怠工员工处理策略

    7、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设定策略

    8、企业用工模式在新法律体系下的必要调整

    9、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策略

    10、企业应对工会组织成立与集体合同谈判策略

 

  五、案例解析、现场答疑、互动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 时间:2007年10月份  

¿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 费用:请来电咨询(Tel:0755-33309666 213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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